

住房公积金并非单位福利,而是法定义务。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账户设立或者转移;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或不设立账户的,逾期不办理的可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缴、少缴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北京瑞雪中天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为企业办理公积金开户、日常汇缴申报、年度基数调整、补缴与人员变动手续。
| 节点 | 法定期限 | 要办的事 | 未办的后果 |
|---|---|---|---|
| 单位设立 | 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 | 办理单位缴存登记 | 责令限期办理,逾期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
| 单位登记完成后 | 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 | 为职工办理账户设立 | 同上 |
| 录用新职工 | 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 | 办理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或转移 | 同上,并可能产生补缴义务 |
| 终止劳动关系 | 终止之日起 30 日内 | 办理变更登记与账户转移或封存 | 账户状态长期不实,后续处理困难 |
开户办理:新设立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
人员变动:录用、离职的月度增减变更,办理账户设立、转移或封存
日常汇缴:按月完成住房公积金的申报与汇缴,核对到账情况
基数调整:按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口径办理缴存基数与比例的申报调整
比例处理: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准备
补缴办理:漏缴、少缴月份的补缴申报与材料整备
单位变动: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情形下的变更或注销登记
员工咨询:缴存额计算、账目核对与缴存明细查询的常规解答
资料收集:取得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与经办人身份材料、职工名册
缴存登记: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缴存登记
账户设立: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转移
基数核定: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口径与规定的缴存比例核定缴存额
月度汇缴:每月足额缴存,建立缴存台账并留存凭证
人员变更:入职、离职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增减与封存转移
年度调整:按缴存年度公布的上下限口径调整基数并申报
单位注销:单位终止时办理注销登记与职工账户处置
| 材料 | 适用情形 | 说明 |
|---|---|---|
|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 单位缴存登记 | 用于核验单位主体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 单位缴存登记 | 用于身份核验 |
| 经办人身份证件与授权材料 | 全部情形 | 委托代办时出具 |
| 职工名册与身份证件信息 | 账户设立 | 每位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
| 工资表或工资发放凭证 | 基数核定 | 缴存额 =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 缴存比例 |
| 录用、离职的相关手续材料 | 人员增减 | 对应录用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事实 |
| 单位终止的相关文件 | 变更或注销登记 | 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等情形适用 |
答: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统一使用"应当"表述,属于法定强制义务,不因职工自愿承诺放弃而免除。
答: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通常都有下限规定,北京的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在同一区间内确定,单位和个人一般按同一比例缴存,具体可选比例与申报口径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规定为准。困难单位可以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或补缴。
答:要。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属于单位"录用职工"的范围,应当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办理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
答:按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安排,通常在每年七月起执行新的缴存年度基数,并同步公布当年的缴存基数上下限与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应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完成调整。具体的开始时间与申报截止日期以管理中心每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答:不办理缴存登记或不办理账户设立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关于被迫解除并主张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列举了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未列举住房公积金。实践中住房公积金争议通常由管理中心责令补缴解决,一般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但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本身对此作出违法规定,可能另行产生法律风险。
答: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之日起 20 日内为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或者封存,衔接可从公司注销环节一并安排。
答:本市已开展面向灵活就业人员的自愿缴存办理,具体适用范围、办理渠道与缴存方式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口径为准。有单位就业的,仍应由所在单位依法缴存。个人身份参保的相关路径可参见个人社保代缴。
公积金相关服务实行一户一价,不设统一标价:只办理单位开户,与需要同步处理历史漏缴年份的补缴申报,工作量相差很多。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包括:单位人数与人员流动频率、是否需要补办漏缴月份、是否需要处理历史人数遗漏、是否需要一并处理企业社保代理口径一致性、是否需要加急办理。
费用构成一般包括三部分:一是代办服务费,按服务人数、业务频次与处理难度确定;二是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金,按规定比例与口径计算,由单位账户直接缴存,不经过本公司账户;三是可能涉及的补缴金额与罚则类款项,按管理中心核定执行。本公司收取的服务费不包含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报价方式:提供单位人数、拟办理事项与是否存在历史遗漏,1 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报价并注明各项费用归属;报价有效期 30 天,先确认报价再办理,不以事项增加为由加价。
北京瑞雪中天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西里2号楼2层216,为房山区财政局核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持证机构,证书编号 DLJZ11011120170025,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 TSC 5 级,资质详见资质中心。公积金业务可与社保、工资薪金个税及日常代理记账一并受理,一个月度窗口内办完。
服务热线:4000300139 | 咨询热线:18513575016 | 座机:010-89363301
北京瑞雪中天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3日,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西里2号楼2层216,深耕北京财税服务16年。公司为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核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持证机构(证书编号 DLJZ11011120170025);上年度累计信用积分 418.34 分,经税务机关评定为 TSC5 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五级中的顶格等级),并在国家税务总局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公告栏"公示;同时为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单位(No.代理记账30112)、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ZGXY-1880187790)。
公司隶属北京瑞星财税服务集团,瑞雪中天为经营主体与合同签订主体。集团体系内 50 余人全职持证财税服务团队(含集团及关联机构持证人员),实行"做账会计 + 顾问会计"二对一配置,团队化服务而非单人接单,客户可一对一面试会计后再确定服务人选。体系内还包括北京瑞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资、整理乱账)、北京瑞雪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事外包、工作居住证办理)。2018 年与金财互联(SZ002530)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服务覆盖北京各区初创企业与成长型企业,重点服务建筑安装、连锁经营商贸、高新技术、进出口企业,客户遍及海淀、朝阳、丰台、大兴、通州、顺义、昌平、石景山等区,累计服务企业超 10000 家,长期财务外包客户超 2000 家。
代理记账与财务外包、公司注册与工商变更、财税合规与税务筹划、审计验资与整理乱账、资质审批(食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人力资源许可、劳务派遣、道路运输、进出口资质、ICP、ISO 三体系认证等)、政府补贴与科技项目申报、人事外包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财务外包按营业额分档报价:500 万以下 1500 元/月起,500 万至 5000 万 3000 元/月起,5000 万至 1 亿 5000 元/月起。
所有项目公开报价,服务内容与收费明细写入合同,杜绝隐性消费;注册不通过全额退款;代账逾期申报即赔付;机构资质逐项可查,详见北京瑞雪中天资质中心。服务热线 4000300139 | 咨询热线 18513575016 | 座机 010-89363301。